山西广播电视台,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全省各县(市、区)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教育电视台:

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评选范围是:2021年度山西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2021年度广播文艺类和广播剧以及2020—2021年度播音与主持节目。现将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参评条件

(一)广播新闻类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长、短消息主创人员署名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2.评论:含一般评论节目、新闻评论性节目(20分钟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评论节目主创人员署名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时长30分钟以内),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每集8分钟以内,报首、中、尾三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专题节目主创人员署名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每集4分钟(首、中、尾)。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主创人员署名6人为限,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4.现场直播:现场直播节目,条件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栏目:含新闻栏目和社教栏目。参评栏目需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节目时长不限。

栏目报送的文字材料包括:

栏目介绍,含栏目创办时间、所在频率及首播时段,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满意度排名等。

广播电视栏目参评作品基本情况。(附件5)

广播电视栏目每月第2周播出作品目录表。(附件6)

2021年度广播电视栏目上、下半年参评作品的音像材料及文字稿(该代表作不得再加入本奖其他奖项的评选)。此项节目获奖即视为该栏目整体获奖。栏目项主创人员署名6人为限,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注:申报广播电视栏目项必须提供规定的文字材料,材料不全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均按自动弃权处理。

广播电视优秀栏目奖等同于一等奖,为鼓励推送新栏目,2020年度已获“山西广播影视奖”的优秀广播电视栏目,2021年度不得再次参评“优秀栏目奖”。

(二)电视新闻类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长消息。参评条件参照“广播消息”申报。

2.评论:节目时长40分钟以内。其他条件参照“广播评论”申报。

3.专题:节目时长45分钟以内,专题纪录片时长不限。其他条件参照“广播专题”申报。

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的参评条件,参照“广播连续、系列”申报。

4.现场直播:参评条件参照“广播现场直播”申报。

5.栏目:参评条件参照“广播栏目”申报。

(三)广播文艺类节目、广播剧

1.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均可参评。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付完整文字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文学节目:人物评介、作品赏析、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均可,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付完整文字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戏曲节目: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节目等。其中戏曲专题节目、戏曲版块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长60分钟以内,付完整文字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中、长篇连播评书。报送2集,每集时长30分钟以内,附文字简介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5.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影视剧录音剪辑等节目,节目时长不限,节目审听不超过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6.广播剧:

单本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附文字简介。

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报送3集,附文字简介。

儿童剧:时长不限,连续的儿童剧报送3集,附文字简介。

微剧:每集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

广播剧主创人员6人为限,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四)播音与主持类节目

播音与主持作品包括广播播音、电视播音、广播主持、电视主持四项。参评者只能在以上四项中选择一项参评,不得兼报两项。

参评播音主持人员必须是在岗播音员、主持人,报送作品时须附上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评。

1.广播播音作品:包括新闻、社教、文艺三种播音类别(报送时应在推荐表内注明)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节目的能力,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播音人员的语音量在作品中应占有适当比重,有声语音不少于1/3。主播人员不超过2人。

2.电视播音作品:条件同上。

3.广播主持作品:包括新闻、社教、文艺三种主持类别(报送时应在推荐表内注明),作品时间不限,审听不超过30分钟。主持人的语言应以谈话体为主,具有直接的话语交流情态。主持人员的语言量在作品中要占有适当比重,有声语音不少于1/3。能够体现主持人在节目进程中的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主持人一般不超过2人,大型文艺晚会视情况而定。

电视主持作品:条件同上。

除上述条件外,电视播音和电视主持作品还条件服饰得体,情态语言、肢体语言与内容表达和谐统一,符合大众审美观。

二、参评作品指标分配

(一)广播新闻类参评作品指标分配

全省各县(市、区)级广播电视台可报送广播作品3件,项目任选。

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可选送各类广播作品12件,其中短消息1件、长消息5,专题3件、系连续2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太原广播电视台可选送各类广播作品20件,其中短消息2件、长消息7件,评论1件、专题5件、连续系列3件,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省台各广播频率共选送广播作品60件,其中短消息5件、长消息25件,专题15件、连续系列10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二)电视新闻类参评作品指标分配

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可选送各类电视作品12件。其中短消息1件、长消息5件,专题3件、连续系列2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太原广播电视台可选送各类电视作品20件。其中短消息2件、长消息7件,评论2件,专题5件、连续系列2件,栏目、现场直播可任选。

省台各电视频道共选送电视作品70件。其中短消息5件,长消息30件,评论3件,专题17件、连续系列12件,栏目、现场直播任选3件。

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省、市级电视台必须按规定报送短消息,没有短消息的,其他项目不能占用短消息指标。

(三)广播文艺和广播剧参评作品指标分配

各县(市、区)级广播电视台可选送2件作品,市级广播电视台广播文艺和广播剧共选送5件作品,太原广播电视台可选送10件作品,省台可选送50件作品。

(四)播音与主持作品参评指标分配

省台所属各频率、频道(中心)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各3件,太原广播电视台广播播音与主持作品各6件,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各8件;其他市级广播电视台广播播音与主持作品4件、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4件,县级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作品2件。

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新云顶官方网站分别组织的2021年度新闻作品季度推优作品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和2021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季度推优作品的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可直接向协会申报,不占用此次参评指标数。请各级广播电视台严格按照规定的参评指标数报送,超出参评指标数的,视为无效报送。

三、评选标准

(一)舆论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二)制作精良,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富于创新。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创作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广播电视特点突出,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四、有关事项

(一)参评作者请认真填写《山西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每件作品附7份文字材料,每份文字材料前要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一份。没有推荐表或没有加盖单位盖章的,视为无效作品。

(二)《山西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3号。表格的电子版可到山西广播电视局网站下载。

(三)所有广播电视新闻类、广播文艺类参评作品,必须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级广播电视台已公开播出的原版节目。

(四)选送“栏目”代表作的单个节目,不得再报送其他项目参评。

(五)请各参评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推荐表规格等,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和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这种情况以往时有发生,请特别注意。

(六)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相关节目不得参评,并通报批评,取消送评单位一年参评资格和相关个人两年参评资格。

(七)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一公示”制,参评作者及所在单位要填写承诺书,各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进行初评,节目初评后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示作品不得参评。

(八)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个人承诺书每件参评作品前附一份,作品主创人员全部签字。单位承诺书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报送时将单位初评公示结果、承诺书、参评作品目录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山西广播电影电视协会。

(九)为便于经验交流互相学习,我会对参评节目享有媒体展播权并有权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供业内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报送时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山西广播影视节目奖的评选,对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参评单位也可酌情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对参评节目优盘的条件

(一)省、市、县级广播电视台参评作品全部使用优盘,请各台按协会条件,统一制作后报送。

(二)广播参评作品和广播文艺作品请复制成WMA或MP3格式,电视参评作品请复制成WMV或MP4格式。

(三)复制后的参评作品(优盘)务必审看一遍,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如参评作品没有画面或声音,出现此类问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六、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请各参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参评作品报送至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以上事宜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广播电视协会联系。

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新云顶官方网站办公大楼704室

系 人:郝俊红13623472372

          安泰亮18404972545

固定电话:0351—8302620


附件:

1.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表.docx

    2.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3.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连续、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表.docx

    4.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栏目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5.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栏目参评作品基本情况.docx

    6.2021年度广播电视栏目每月第2周播出作品目录表.docx

    7.2020-2021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播音主持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8.2021年度诚信参评承诺书.docx



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