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影视集团、山西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教育电视台、省属有关高校:

根据省广播电视协会工作安排,现将山西广播影视奖第十九届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论文必须是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底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在有准印证的报刊、书籍中正式发表过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

(二)得到省、市级(含)以上管理部门的确认、对现实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也可参评,但应提供立项结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参评论文按内容研究(节目研究)、新媒体研究、媒体经营研究、决策管理研究及其他研究分类报送(不含工作报告)。

二、参评条件

(一)请各选送单位认真做好论文报送的初评工作,保证选送论文的质量,报送符合参评条件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已实际发表版为准,个别超长的作品须附特别说明),课题、调研报告请提供6000字精华版参评,另附一份完整报告书,提倡选送立论正确、论述严谨、文字精练的论文参评。

(三)送评论文不得修改,须与原发论文保持一致(课题、调研报告可以删节)。参评论文一式7份,一律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

(四)参评论文材料装订顺序:

1.送评论文推荐表。(必须有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和单位公章)

2.送评论文打印件。

3.原发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作品)。

(五)送评论文电子版(含推荐表、原发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打印件)发送指定邮箱sx8302706@126.com。

上述参评材料及条件缺少任何一项,均视为无效作品。

(六)山西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的评选,对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参评单位也可酌情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数额分配

山西广播电视台选送30篇,山西影视集团、山西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各选送5篇,省属有关高校各5篇,各市级广播电视台选送5篇、各县(市)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2篇。

四、报送时间

各参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参评作品送(寄)至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新云顶官方网站大楼706房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郝俊红  13623472372

       安泰亮  18404972545

固定电话:0351—8302620

附件:《第十九届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参评作品推荐表》


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0年2月24日